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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其它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上海市科协系统职称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5 16:25:35      

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

上海市科协有一个职称评定的文件,现发给你们,有感兴趣的团体会员单位相关人员课从科协系统考虑参与评定。具体可先联系我们。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63211298

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

各上海市科协系统职称申报受理点:
  为更好地发挥市科协的组织优势,为科技园区科技工作者的职称申报提供有效服务,现在各上海市科协系统职称申报受理点开展职称申报受理工作。上海市科协职称申报受理服务中心(挂靠在上海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将具体负责上海市科协系统职称申报的相关政策宣传、咨询、培训和受理等服务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各上海市科协系统职称申报受理点可受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的各类职称申报,并提供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对于附件1《2013年上海市科协系统职称申报受理重点服务范围》列出的范围,上海市科协职称申报受理服务中心将提供网上申报途径和重点服务。职称申报具体条件和流程,见附件2《上海市科协职称申报受理服务中心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服务指南》。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上海市科协创新部                 陈  静
       上海市科协职称申报受理服务中心  张洛平
  联系地址:上海市南昌路47号       邮政编码:200020
  联系电话:021-53828627、021-53824706
  附件:1、2013年上海市科协系统职称申报受理重点服务范围
     2、上海市科协职称申报受理服务中心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服务指南

附件1:

2013年上海市科协系统职称申报受理重点服务范围

序号

专业名称

职称级别

1

新材料与能源专业

中级

2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专业

中级

3

计算机专业

中级

4

综合专业

中级

5

新材料与能源专业

高级

6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专业

高级

7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专业

高级

8

生物与医药专业

高级

9

科技管理与管理科学专业

高级

10

体育科学研究专业

高级

11

光科技专业

高级

12

卫星通讯专业

高级

13

测绘专业

中级

14

土地管理专业

中级

15

地矿技术专业

中级

16

市政工程专业

中级

17

燃气工程专业

中级

18

建筑设计专业

中级

19

土建施工专业

中级

20

建筑材料专业

中级

21

建筑装饰设计专业

中级

22

土建施工专业

高级

23

规划设计专业

高级

24

城市管理专业

高级

25

房地产专业

高级

26

广播电视与通信技术专业

高级

27

仪器仪表专业

高级

28

电子元器件专业

高级

29

仪表机械专业

高级

附件2:

上海市科协职称申报受理服务中心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服务指南

 

█ 办理机构

上海市科协职称申报受理服务中心

█ 办事依据

1.《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

2.《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1999]52号)

█ 申报条件

职称学历

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教授级高工

高级经济师

大专

工作满三年

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

 

本科

工作满一年

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五年(含)以上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三年)

硕士

考核合格

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两年以上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两年)

博士

——

考核合格

从事工程师工作两年以上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一年)

注:1、外省市专业技术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

    2、其他专业申报条件根据当年度该专业申报评审文件(通知)确定。

 

█ 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2、申报人撰写能反映自己工作实绩、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3、申报人所从事工作、专业内容相关的论文、论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4、申报人的学历、职称(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等证书;

5、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成果和业绩的证明材料;

6、评审委员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 申报流程

1.个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受理范围(查询二十一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及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或上海市科协职称申报受理服务中心网站www.shconsult.com.cn);

2.网上申报(通过二十一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职称专家”栏目及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首页www.spta.gov.cn,或上海市科协职称申报受理服务中心网站www.shconsult.com.cn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3.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上海市科协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或各中高评委指定的办公地点。

█ 继续教育及培训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通过全国职称英语考试;

2.通过上海市职称计算机考试;

3.通过上海市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及考核;

4.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及考核;

5.职称论文著作。

二、全国职称英语考试及考前培训

1.报名和考试时间

2013年全国计算机英语考试报名时间将从2012年11月份开始,考试时间为2013年3月30日,每年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2.考前培训事项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者可参加考前培训,考前培训班即日起接受报名及相关咨询,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截止。

三、上海市职称计算机考试及考前培训

1.报名和考试时间

2013年全国计算机考试报名时间将从2013年3月份开始,考试时间于2013年4月份开始,每年有四至六次考试机会。

2.考前培训事项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者可参加考前培训,考前培训班即日起接受报名及相关咨询。

四、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1.继续教育培训

参加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须通过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获得2学分。

2.培训报名事项

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将于2013年2月份开始培训,每年有多次培训和考核机会,即日起接受报名及相关咨询。

五、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1.继续教育培训

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须通过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初级班培训和考核,获得2学分;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须通过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中级班培训和考核,获得4学分。

2.培训报名事项

创新知识公需科目将于2013年2月份开始培训,每年有多次培训和考核机会,即日起接受报名及相关咨询。

六、职称论文著作辅导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者须在国家权威机关确认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毕业论文不计算在内。

职称论文著作辅导,集中辅导或个别咨询,需要论文发表的可以帮助提供渠道完成发表,即日起接受报名和相关咨询。

七、职称申报辅导

职称申报辅导,集中辅导或个别咨询,即日起接受报名及相关咨询。

 

以上继续教育和培训辅导报名及咨询方式

电话:53827974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昌路47号2号楼2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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