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激发学会广大会员积极性,根据年度工作要求,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决定开展2020年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先进名额
(一)评选范围
学会所属的专委会、团体会员单位的会员。
(二)先进名额
原则上每个专委会、团体会员单位推荐一名候选人。
本次评选工作将在各专委会、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实行微信公众号评选,学会评奖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的方式进行。评选出“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2020年度先进个人”20名。
二、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候选人应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学会章程,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学会工作中成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
(一)专委会、团体会员单位推荐
推荐对象由所在专委会、团体会员单位民主推荐。
(二)报送
各申报推荐专委会、单位请于2021年2月1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学会。
(三)微信公众号投票
学会将于2月2日在微信公众号上推出网评专页,由相关单位组织动员个人参与。
时间为2月2日—2月10日
(四)审定
学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网络)会议,确定拟表彰20人名单。
(五)公示
表彰名单将在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网站、上海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会在2021年会员大会上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2020年度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
六、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顾伟华 毕湘利 顾祥林 龚剑 叶国强 王士林 王志平 王者洪 朱雁飞 杨磊 张辰 邵长宇 高承勇
工作小组:叶国强、刘加华、崔敉、闫亚男、陆琳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闫亚男
联系电话:13564216235
电子信箱:sscesh@vip.163.com
通讯地址: 新闸路249号3号楼212室
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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