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    2024年08月05日 17:39:47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参考 > 规范
规范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摘 要 释 义
发布时间:2010-09-11 09:36:32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的要求,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回头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性能规定、燃气质量、燃气厂站、燃气管道和调压设施、燃气汽车运输、燃具和用气设备等。

本规范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信息化建议发聩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2、术语

2.0.2城镇燃气设施City gas facilities

用于城镇燃气生产、储存、输配和供应的各种设施(含其附属安全装置)和用户设施。

2.0.9燃气燃烧器具gas burning appliance

以燃气作燃料的燃烧用具,简称燃具。包括:燃气热水器、燃气热水炉、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等。

2.0.10用气设备gas burning equipment

以燃气作燃料进行加热或制冷的燃气工业炉、燃气锅炉、燃气直燃机等较大型设备。

3、基本性能规定

3.1燃气设施基本性能要求

3.1.9对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燃气设施的建设必须采取抗震措施。

地震是对建(构)筑物破坏较严重的自然灾害,而燃气设施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在国务院颁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中被定为“生命线工程”,故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制定本条。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高于6度地区的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设施,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2003)的附录对全国各地抗震设防烈度有规定,现摘录上海地区情况如下: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大港,上海(除金山外的15个市辖区),南汇,奉贤。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

崇明,金山,重庆(14个市辖区),巫山,奉节,云阳,忠县,丰都,长寿,璧山,合川,铜梁,大足,荣昌,永川,江津,南川,黔江,石柱,巫溪。

3.2许可原则

3.2.2当城镇燃气设施建设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时,应经相关程序核准。

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93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1号令)中均规定: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其相关核准程序按《“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

6.燃气管道和调压设施

6.2 燃气输配管道

6.2.2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地上大型构筑物的下面穿越,但架空的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除外。

本条的架空的大型构筑物是指如:立交桥、城市架空的轨道交通等。定向钻穿越等问题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原则上不影响安全。

6.2.5当地下燃气管道穿过排水管沟、热力管沟、电缆沟、联合地沟、隧道及其他沟槽时,应采取防止燃气泄漏到沟槽中的措施。

地下燃气管道不宜穿过地下构筑物,以免相互产生不利影响。当需要穿过时,对穿过构筑物内的地下燃气管应采取防护措施,以免燃气泄漏到排水管沟、热力管沟、电缆沟、联合地沟等中对其他公共设施和公共安全造成危害。

6.2.6当燃气管道穿越铁路、公路、河流和城镇主要干道时,应采取不影响交通、水利设施和保证燃气管道安全的防护措施。

燃气管道穿越铁路、高速公路、电车轨道或城镇主要干道和河流时应符合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第6.3.9~6.3.11条的有关规定。

6.4 用户管道

6.4.6敷设在室外的用户燃气管道应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采用阴极保护腐蚀控制系统的室外埋地钢质燃气管道进入建筑物前应设置绝缘连接。

本条中规定埋地钢质燃气管道进入建筑物前应设置绝缘连接主要是考虑室外采用电防腐埋地管道与室内地上管道有电位差,使其相互绝缘隔离,延长室外燃气管道的寿命。

6.4.8用户燃气立管、调压器和燃气表前、燃具前、测压点前、放散管起点等部位应设置手动快速式切断阀。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发生事故时能快速切断气源。手动快速式切断阀指四分之一回转、带限位装置的阀门。

8、燃具和用气设备

8.3 工业和商业用气设备

8.3.1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大中型用气设备应有防爆装置、热工检测仪表和自动控制系统。

由于用气设备用气量大、燃烧器的数量多,且因受安装条件的限制使人工点火和观火比较困难;通过调查不少用气设备由于在点火阶段的误操作而发生爆炸事故。当用气设备装有熄火保护装置后,对设备的熄灭起到安全监测作用,从而保证了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

不论是手动控制的还是自动控制的用气设备都应有执工检测仪表,主要是检测燃气、空气的压力和炉膛(燃烧室)温度、排烟温度等;燃烧过程的自动调节主要是指对燃烧温度和燃烧气氛的调节。当加热工艺要求有稳定的加热温度和燃烧气氛,只允许有很小的波动范围,而靠手动控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燃烧过程的自动调节。当加热工艺对燃烧后的炉气压力有要求时,还可设置炉气压力的自动调节装置。

8.3.4当使用鼓风机向燃烧器供给空气进行预混燃烧时,应在计量装置后的燃气管道上加装止回阀或安全泄压装置。

使用机械鼓风助燃的用气设备,当燃气或空气因故突然降低压力或者误操作时,均会出现燃气、空气窜混现象,导致燃烧器回火产生爆炸事故,将煤气表、调压器、鼓风机等设备损坏。设置止回阀或泄压装置是为了防止一旦发生爆炸时,不致于损坏设备。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