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土木[2024]第22号
关于“2023年度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先进专业委员会”表彰决定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
为鼓励和促进学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和活力,根据《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经秘书处组织年度考核,特授予地下工程专业委员会、工程建造专业委员会、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木竹结构专业委员会、智慧运维专业委员会为“2023年度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先进专业委员会”;授予预制混凝土结构专业委员会、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燃气专业委员会、土壤治理专业委员会为“2023年度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先进专业委员会鼓励奖”。
望上述受表彰专业委员会再接再厉,积极开展2024年度的技术创新、学术交流和科普活动,努力为单位会员和科技工作者服务,发挥先进专委会的表率作用,为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的高质量发展、为上海市经济发展和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作出贡献。
特此决定。
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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