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 通知)
沪土木(2023)第01 号
关于推荐和申报2022年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
科技进步奖、工程奖的通知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及个人:
根据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要求及学会工作计划,兹定于2023年1月4日起启动2022年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科技进步奖、工程奖的推评工作。现将推荐和申报办法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协助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一、 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科技进步奖
(一)参选项目对象
由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会员单位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形成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含土木工程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
(二) 评审分组
科技进步奖申报按专业分为建筑组、交通组、地下工程组和综合组4 个评审组别。建筑组包括高层、超高层、大型公共建筑等工程技术;交通组包括道路、桥梁、铁路、轨道交通等工程技术;地下工程组包括地下结构、水下结构、岩土工程、隧道、地下管道等工程技术;综合组包括给排水、燃气、工程材料、工程管理、数字建造等技术。
(三) 申报项目条件
1. 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科技进步奖申报单位必须是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的会员单位。
2. 申报单位必须是该工程项目在技术创新与先进科技成果应用方面的主要完成单位。
3. 第一申报单位负责组织并协调各参与单位,申报书须经各参与单位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并由第一申报单位负责报送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
4. 成果完成人员必须是参评项目中项目管理或技术管理的骨干。
5. 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二、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工程奖
(一)参选工程范围
1. 建筑工程;
2. 隧道及轨道交通工程;
3. 地下及岩土工程;
4. 交通工程(含城市道路、公路、铁路、航道、港口、机场等);
5. 市政工程(含给水排水、燃气、水利、电力、环境治理等);
6. 其它工程(含园林绿化、古建筑保护、特种工程等)。
(二)评审分组
工程奖申报按专业分为建筑组、交通组、地下工程组和综合组4 个评审组别。建筑组包括建筑工程;交通组包括交通工程;地下工程组包括隧道及轨道交通工程、地下及岩土工程;综合组包括市政工程、其他工程。
(三)参选工程条件
1. 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工程奖申报单位必须是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的会员单位。
2. 工程项目必须审批手续完善,建设资料齐全,符合国家相关建设规范和政策法规。
3. 工程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及运维等方面应拥有技术创新成果,可以是单项技术的创新达到国际同类工程的先进水平,或项目整体技术应用达到国内同类工程的领先水平。
4. 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能够贯彻国家倡导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以及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方针,并有具体的保证措施。在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管理方面具有突出业绩。
5. 工程项目必须是竣工验收并使用一年以上(含一年),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用户反馈良好。
6. 成果完成人员必须是参评工程项目中项目管理或技术管理的骨干。
7. 每个申报工程项目须指定一家单位作为本项目的主申报单位,负责与其他各家申报单位的联系、协调以及与学会的对接。
8. 所有工程奖推荐意见表格必须附有申报单位承诺的《工程建设过程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承诺书》,学会评审工作组审核把关。
9. 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三、推荐资格
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会员单位。
四、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推荐单位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真实性认真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申报办法
(一)网上申报,2023年1月4日起,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评奖工作小组受理网上填报账户申请。(详见附件)
(二) 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材料内容
申报单位除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外,尚需提供报奖书面材料及电子材料,包括:
(1)报奖项目申报书
(2)附件:评审材料
科技进步奖:①知识产权证明;②技术评价证明;③检测报告;④主要应用及经济效益证明;⑤项目成果总结报告;⑥其他证明材料。
工程奖:①工程项目计划及建设批件(指主要立项批件); ②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应包含参加验收单位的盖章和参加验收人员的签字;③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等级校验证书;④工程使用单位对使用期间的评价材料;⑤奖励证明文件;⑥工程简要示意图(一两张即可,不要照搬设计图纸),铁路、公路、隧道等工程应附简要路线示意图;⑦工程总结报告(技术成果);⑧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承诺书。
(3)项目介绍的视频文档(时长控制在5 分钟以内)及相关高清照片二张(4K分辨率及2兆以上/张)。
2. 申报材料要求
书面申报材料原件 1 套(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均需网上申报后导出水印版,打印并装订成册);视频及照片1 套(U盘)。
3. 申报材料受理单位
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上海市新闸路 249 号 3 号楼 2 楼);邮编:200003;邮箱sscesh@vip.163.com。
(三)受理时间于 2023 年2 月10 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以下附件,请查看学会网站公告通知栏目:
'/index.php?g=&m=list&a=index&id=4。
附 件:《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网上申报须知》
联系人 :闫亚男 13564216235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
相关文件:
微信公众号
电子期刊
土木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