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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通知
关于开展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2024年度专业委员会评优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0 19:27:38      

各专业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及年度工作安排,拟对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各专业委员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优考核,我会将根据评优考核结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专业委员会进行表彰。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三届理事会工作目标,通过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评优考核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绩、量化考核、切实可行”的原则,实行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评优考核方法,做到求真务实、客观公正,起到示范、引导,创先争优的竞争氛围。


二、评优考核对象

        学会所属专业委员会。


三、内容与分值设置

        评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管理20分,信息管理基础25分及附加分,工作绩效基础55分及附加分。合计分为基础分100分制及附加分,具体内容为见“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2024年度专业委员会评优考核指标”。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学会秘书处提出评优考核工作小组组成名单,学会秘书长负责评优考核工作,秘书处具体实施。

(二)实施步骤

        1.总结自评。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年度工作认真总结2024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将书面工作总结及自评打分在2025年1月15日前报学会秘书处。

        2.互评考核。在专业委员会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委会秘书长召开评优考核会议,具体时间待通知。

        要求:

        ①专委会秘书长进行2024年度工作汇报(每家5-10分钟,PPT汇报);

        ②专委会秘书长在听取每家专委会年度汇报同时,查看内业资料,根据考评细则进行打分,得出互评分。

        ③综合评价。在自评、互评的基础上由秘书处汇总提交评优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决定最终考评结果。


五、奖惩措施

(一)奖励

        各专业委员会的最终成绩作为本年度先进专业委员会评选的重要依据。

(二)惩诫

        1.诫勉

        对成绩较差的专业委员会,由理事会领导视情找主要负责人谈话,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时整改提高。

        2.撤销或重组

        连续二年年终考评不合格并经学会秘书处警告无效的,按照“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撤销或重组。


六、评优考核要求

        (一)各专业委员会要按照评优考核指标,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载体,确保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程序和标准,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七、本考核办法由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上海市土木学会专委会考评网上申报须知》

附件: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2024年度专业委员会评优考核指标

 

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2024年度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专业委员会评优考核指标.pdf


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网上申报操作须知.pdf


关于开展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2024年度专业委员会评优考核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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